医调委:医患纠纷调解无一例反悔
近年来,一种新型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逐渐被人们所熟悉。在它们的介入调解下,一批发生在工业园区、外来人口聚居区等特殊区域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大量涉及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特定行业纠纷也得到及时解决。这是我市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目前,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发展到总数达90个、调解员近千人的规模。主要分三大类,分别是特定行业纠纷调委会、商贸区调委会、外口聚居区和工业园区调委会。从今天起,本报推出“人民调解组织的新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系列报道,集中展示三种类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市司法局领导到市医调委检查指导工作。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又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3月14日上午,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钱惠康为医患双方耐心剖析。为了这一天,钱惠康连夜加班,提前分析了一大堆的案件资料。钱惠康曾经在漳州175医院任职院长,如今66岁已退休的他在厦门市医调委焕发了工作“第二春”。一年多以来,这位退休老院长参与调解的数十起医患纠纷,大多成功调解。
作为一家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医调委自2010年8月31日挂牌成立至今,成功调解的医患双方无一例反悔。这种机制正逐渐在全市推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吴善宽看来,医调委这样的行业纠纷调解机构,需要钱惠康这样“懂医、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才,更难能可贵的是,钱惠康的妻子肖志烈也在丈夫的感召下热心加盟市医调委,她退休前是174医院门诊部主任、心内科副主任医师。2011年她参与调解的一起“叶某与厦门某三甲医院医源性感染纠纷案”,被评选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从市医调委成立至2012年1月底,共接待医患纠纷来访咨询324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申请58起,其中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有50起。这50起案件患方共索赔1192万,达成协议后的实际赔偿金额为554.6万。达成的协议全部履行,医患双方无一例反悔,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从根源上解决“医闹”
早在2009年9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厦门市医疗纠纷处置暂行办法》。其中第6条规定,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通过立法层面的支持,这是加强医调委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化解医疗纠纷长效机制的有力保障。2010年8月初,厦门市医调委正式挂牌运行。同年10月,同安区也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
当时,办法成立的背景是:医生挨打、医院被砸、患者家属在医院拉横幅、围堵医院大门等现象日益严重,手段甚至是五花八门,医患纠纷经常演化成“医闹”。其实,这种“医闹”现象不只在厦门,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普遍现象。而“医闹”则普遍是由医患纠纷引发,厦门市政府的决策层就想到用“治本”的方法来治理“医闹”乱象。
“医调委”是置身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具有很强的可信度和天然的‘亲和力’,对于解决医患纠纷矛盾具有天然优势。经历后,许多当事人甚至会认为,医调委是双方说理的最佳渠道。”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受理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后,医患双方可以共同从法学专家库、医学专家库、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社会监督员队伍中自由挑选人员组成调解小组,有效消除医患双方顾虑,及时化解矛盾,从根源上解决“医闹”问题。
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据医调委工作人员介绍,医调委的办公场所物业费、专家补贴由财政部门支付,不需要患方承担任何费用。在医调委办公室里,最令人瞩目的当属来访接待室墙上悬挂着的“厦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
据了解,医调委专家库已囊括86名医学专家、15名法学专家、12名兼职调解员和15名社会监督员。吴善宽介绍,进入调解程序后,医调委将从专家库中抽调医学专家、法学专家、调解员、社会监督员组成调解小组,对医疗纠纷“定性、定责、定损”,引导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近年来,通过政府搭建市医调委这个平台,借助专家的力量,用医疗和法律等专业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和解。“最直观的效果是,医院的诊疗环境变好,医患纠纷涉诉涉访案件正在急剧下降,‘医闹’事件少了些,特别是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生们也不用提心吊胆去上手术台。”肖志烈专家一针见血地如是说。
据了解,近年来,厦门市每年有不少医患纠纷仍然发生,但最终通过医调委,不少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护,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受百姓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