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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遇被发现丢面子 男子制造车祸杀妻女

2012-03-14 09:55:36钱江晚报admin查看次数:613

  2月3日晚上7点多,宁波江北区庄桥大街黄梅堰附近,一家三口驾车坠河,漂亮的妻子和刚满两岁的女儿溺死河中,唯独开车的丈夫生还。

  就在所有人都唏嘘这场意外时,一条“男子先给妻子和孩子买了保险,开车冲到河里自己逃出来了,为了骗保……”的微博,让这起车祸变得疑窦丛生,问号不断。

  很快,记者又发现,丈夫已戴上手铐,由警察带往现场指认。

  一切细节,都预示着这件事,正从“意外”向“故意”转变(本报2月17日A6版曾报道)。

  昨天,宁波江北警方公布详细调查结果,这是一起利用交通工具制造交通事故假象的杀人案件,嫌疑人就是坠河小车的驾驶人余某。

  虎毒尚不食子,为何他却要将亲生女儿杀害?他是为了骗保?杀人是因为有了情人?

  一个个谜团,昨日全部揭晓。

  第一个疑点:

  他说车子爆胎才坠河,交警调查却非如此

  事故时,轿车是从一个大概不到十米的隔离栏缺口里冲入小河的。

  司机余某被救起,但车内他的妻子万某以及才刚刚2岁的女儿却被淹死。

  余某随即被送进宁波市第九医院。躺在病床上,交警问其坠车原因,他很淡定地告诉交警,自己驾车到事发地点附近时,对面过来一辆车,受灯光直射刺眼的影响,他本能地踩刹车,并往右边打方向,然后突然感觉到车子爆胎,方向向右边偏,最终冲进道路右侧的河里。

  轿车被吊起时,交警发现右前轮胎的确已经破了,右前灯部位破损严重,地面上有轮胎的痕迹,但道路上找不到与其他车辆相碰撞所留下的痕迹。

  事故办案民警张能山第二天复勘现场,和同事们最终得出结论:爆胎不是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而是在车子坠河时,轮胎接触到河底尖物才造成。

  先坠河再爆胎,司机为何要说成是先爆胎再坠河呢?车子并未碰撞,只是个单损事故,责任无可推卸,他为何要撒谎,故意隐瞒事实呢?

  办案民警当时就心存疑虑,但始终不敢把这起事故与杀人案相关联起来,既是因为缺少证据,也是因为车上坐着的可是司机的妻子和两岁女儿啊。

  第二个疑点:

  没管妻女死活,仅事发四小时就申请保险理赔

  随着调查深入,谜团接连出现。

  让办案民警张能山疑惑的,世上竟有如此丈夫,妻女遇难,但他在接受询问时,却神情坦然,毫无半点忧伤。

  这起车祸,第一个报警电话,就是司机余某自己打的。

  “从车子坠落河中到完整沉没,是最宝贵的救命时间,虽然你自己爬出来了,可老婆女儿在车里,一般人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工具救人,可余某的举动却是拿起手机报警,白白浪费妻女逃生机会。”张能山又发现了不寻常之处。

  而更让他吃惊的是,2月7日,一家保险公司来交警队查询余某交通意外险的理赔工作。据前来调查的保险公司人员称,事故发生后仅仅四个小时,就已经接到了余某的理赔申请。

  张能山说,后来他们调查发现,余某在申请事故理赔时,居然在电话中把保单号码一字不漏地念了出来,“要不是有准备,相信谁也不会去记这些长而枯燥的阿拉伯数字”。

  第三个疑点:

  他说没到过现场,可前一天却已经开车到过

  也在2月7日,另外一个发现震惊了办案民警。

  出事后,余某说,因为从没到过事发路段,不熟悉路况,所以意外才会发生。

  但警方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却意外发现,余某在案发前的前一天就在现场出现过。

  当时,余某开了一辆挂着丰田车标,却和事故车辆一模一样的吉利车出现了——这与余某所述对现场路段路况不熟悉,有明显出入。

  警方还发现,这段相距800米的距离,余某开车竟然花了11分钟。

  道路两旁没有村舍、超市,他在干什么?

  很可能是作案前的踩点!

  已经这么多疑点了,民警索性再查了查余某的住宿记录,又发现他在除夕夜、大年初二至初四,都在宁波宾馆开房。

  而之前按他的说法,这个春节是回家过年去了。

  显然,又有问题。他这么赶来赶去为什么?有外遇!

  种种迹象表明,余某有涉嫌杀人的作案嫌疑。

  司机承认:

  原想同归于尽,最终独自逃生

  2月9日,刑侦部门介入这起车祸案的调查。

  2月15日,余某在江西办完丧事返回宁波,再次接受办案人员的调查询问。

  一个个疑点抛向余某,他心里开始发慌,终于交代了利用交通工具制造交通事故假象,来达到杀人目的的事实。

  余某承认,自己的确早有预谋,想在这次车祸中,和老婆小孩同归于尽。但是在车子冲入河中,还没彻底沉下去的时候,求生的本能让他打开车门逃了出来,不过只是趴在车盖上,眼睁睁地看着母女俩沉入河中。而且,当车子坠河还漂浮在水里的时候,老婆孩子都是清醒的,老婆还说打110,先把孩子救出去。在自己逃生之后,他也承认,虽有营救妻女的行为,但没尽全力。

  此外,余某也已经交代,事发之前他的确来现场踩过点,甚至还下水探过水深。

  彻底交代之后,余某跪在地下,求民警别把事情告诉老家的亲人。

  有了外遇,漏了风声

  丢了面子,起了杀心

  为什么他要和妻女同归于尽?为什么非要灭口妻女?

  余某曾不止一次和警察说起,他们夫妻两人感情很好,自己和妻子是同村人,结婚后一起来宁波,随后他开了家电器维修店,经营了几年,成了老家村子里第一个买房买车的,“房子盖得最高,乡亲们还给我放鞭炮庆祝,他们都很羡慕我们一家人,我觉得很有面子”。

  去年年底,老婆先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就在这段时间里,余某在外面有了女人。

  这事后来被妻子知道了,她开始向老家的亲朋好友诉说,希望有人来劝劝自己的丈夫。

  余某是个要面子的人,妻子的这种做法让他觉得很丢脸,在亲戚朋友间抬不起头来。他提过离婚,老婆不同意。

  思来想去,他决定与老婆和女儿同归于尽。

  却不料,妻女死了,他独自偷生。

  目前,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余某逮捕。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邓旭东说,余某的行为已属故意杀人,杀的还是最亲的家人:妻子和亲生女儿。如无重大立功情况,他很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警方证实余某杀人骗保一说并不成立,目前的证据显示,他的车有保险,但是母女俩没有买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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