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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规拟开放陆客健康检查及美容 明年实施

2011-12-26 10:47:4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647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经济景气因应策略小组”本周将冲刺观光。“交通部观光局”初步完成规划,明年赴台观光客目标680万人次;明年1月更开放大陆民众赴台健检及医学美容。

  台“陆委会”26日将通过“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案,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进行健检及医学美容,委员会议通过后,呈报“行政院”核定后实施。有官员透露,预订明年1月实施。

  报道指,目前陆客赴台常透过观光、商务及专业人士身份在台做健检,修正案实施后,陆客将不用透过观光,便可直接赴台做健检及医学美容,对台湾观光、旅馆、医检机构来说,将是一大利多。

  台当局“行政院副院长”陈冲上周指示“交通部”,28日“行政院经济景气因应策略小组”会议中,提出明年境外观光客成长规划,以及旅馆、游览车等配套,强调观光就是服务业出口,应全力冲刺。

  数据显示,台湾今年累计1至11月旅客已达544万人次,且11月单月赴台人次突破60万人次,创历年单月人次新高,今年观光人数600万目标,确定达阵。

  “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案也放宽大陆地区民众赴台探亲的相关规定,包括赴台停留六个月以上的大陆地区专业人士及跨境企业内部调动的大陆地区人民,其父母或配偶得申请赴台探亲。

  在台项目许可长期居留的大陆地区人民,其子女得申请赴台探亲。已取得“外国籍”或香港、澳门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或赴台工作经许可停留六个月以上的大陆地区人民,其父母得申请来台探亲。

  大陆配偶因台湾配偶死亡,或离婚后取得在台设有户籍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者,其亲生子女及父母得申请赴台探亲。以及考虑大陆配偶的亲生子女在台受教育的权利,放宽其在台就读高级中等学校者,可延期停留至毕业当年度8月31日为止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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