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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医保拟实行总额预付 过度医疗医院埋单

2011-11-14 10:31:47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13

   本报讯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计划对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病人如果在医院接受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医院要为此埋单。

   此外,“药品加成”将逐渐淡出公立医院,患者可在医院买到和药店同样便宜的药品。

   总额预付让大处方无利可图

   所谓“总额预付”就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总人次数、次均接诊费用水平,测算一定区域内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

   据了解,目前我省医保主要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在这种方式下,如果医生检查越多、用药越多,收入自然就相应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处方、过度医疗的行为。

   如果实行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又按病种、按人头付费,过度医疗就会无利可图,医生只有通过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来获得合理收入,从而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从根本上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实行总额预付,并不意味着废除当前的按项目付费。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可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还可以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

   “药品加成” 将淡出公立医院

   今后,“药品加成”将逐渐淡出我省公立医院。据了解,我省公立医院的补偿将由过去靠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并逐年减少药品加成率,直至取消药品加成。

   改革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多种途径得到补偿,具体包括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收付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

   此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将得以降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将得到提高,从而促使医院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来增加收入。

   建设公立医院统一预约诊疗平台

   在此次医改中,各试点县、市、区医院将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还将提高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加快建设全省公立医院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县级公立医院要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与统一平台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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