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院门诊部将开进看守所
2011-11-08 10:16:31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92
本报福州讯 (驻榕记者 张小燕)日前,省公安厅宣布,今年底,全省所有看守所都要与地方医院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地方医院驻所门诊部,由专职医生定期到看守所巡诊。
据了解,今后看守所的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被监管人员在押期间仍可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生病、住院等可按规定,使用医保账户资金。
本报福州讯 (驻榕记者 张小燕)日前,省公安厅宣布,今年底,全省所有看守所都要与地方医院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地方医院驻所门诊部,由专职医生定期到看守所巡诊。
据了解,今后看守所的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被监管人员在押期间仍可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生病、住院等可按规定,使用医保账户资金。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9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