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试水“先住院后交钱” 还可分期还款
河北邯郸市卫生局11日透露,该市一医院允许所有参保患者可先住院治疗,待出院时再结算费用。如果病人家庭条件困难,还可以延期或分期还款。此种诊疗服务模式在河北省尚无先例。
据悉,推出这项惠民措施的医院是邯郸市传染病医院,系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于一体的诊疗传染病的专科医院,也是当地肝病、肺病治疗中心,每年接待住院患者达7000余人,目前共有病床250余个。
据医院负责人介绍,“先住院,后交钱”的方式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工和城乡居民,以及病情十分严重、需要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但不包括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导致的伤病人员。患者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
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出具村、乡、县三级证明信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担保,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延期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病人在出具村(居)委会、镇(街)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并写出书面申请后,由院长提请院委会研究同意可给予适当减免。如果患者费用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以后除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外,医院还将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追讨其所欠费用。
该院负责人表示,有不少病人因为家庭条件困难住不起院,结果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而医院先垫付资金让患者住院看病,出院后再支付少量医保补偿以外的费用,不仅能有效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还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