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基层医疗收费调整 挂号输液费用合并
2011-10-10 10:28:37贵阳日报admin查看次数:681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后,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将不必再来回奔波地交挂号、诊查、注射、输液等多种费用了,这些费用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次性“打包”收取,收费标准为9元/次、疗程。
据了解,实施一般诊疗费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是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行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均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9元/次、疗程(含3天注射、静脉输液)。
同时,我省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调整,实施新标准后,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各地原已实行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减免规定仍继续执行,用于直接冲抵参保患者个人付费部分。
根据相关文件,收费标准调整后,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同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实施一次诊断多次治疗时,均按疗程收取一般诊疗费,违反规定重复、变相收费,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等情况,相关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