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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价一降再降 为何还买不到廉价药

2011-09-22 10:42:14新晚报admin查看次数:707

    背景:黑龙江省新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于今年6月末结束,此次新增百余种新药,426种基本药物招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62%,比第一轮招标价格还便宜了43%,基本药物实现了全省覆盖,患者到社区医院看病可以买到比药店还便宜的药品。

    全新的基本药物制度旨在缓解百姓看病贵问题,但好政策是否让百姓享受到“真实惠”?日前,记者来到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这家医院同时挂着的“区级医院”和“社区医院”两个牌子,就是这个双重身份混淆了患者的视野患者买药按区级医院的“消费”档次。按区级医院的收费标准,一些基本药物价格涨了数倍,患者稀里糊涂地失去了享受低价药的权利。

    社区医院有名无实

    记者在南岗区中和街看到,医院大楼外同时挂着“南岗区人民医院”和“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牌子。在医院内,每个房间门口都挂着“全科诊室”等社区医疗机构要求的标牌。楼上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社区办公室等,不见社区医院正常该有的医疗诊室,记者询问去社区医院看病该怎么走时,工作人员回答:“一楼的门诊就是社区医院的,我们和南岗区人民医院是一家。”

    记者来到一楼窗口挂号后,来到内科诊室称自己感冒了。女医生检查后说感冒不重,吃些口服药就行。记者想让医生开个处方在医院买药,女医生“好心”地讲,他们医院口服药品种少而且贵,而直接上药店买能更便宜。医生强调说,他们是区级医院,不是社区医院。

    基本药物价涨数倍

    记者查询了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细表发现,我市共有近百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包括在其中,南岗区人民医院是该社区医院的承办单位。但身兼区级医院和社区医院双重身份,是否就可以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只要是社区医院就必须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即使是同时身兼区级医院,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也必须首选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生产厂家的指定药品,不得私自选择其他厂家同一品种的高价药,医院必须按中标药品的出厂价卖给患者。

    记者翻看我省最新执行的基本药物目录价格表发现,426种基本药物价格真的便宜了不少,如80万单位的青霉素以前售价是0.66元,新调整后售价仅为0.24元。

    但记者将“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屏幕上公示的药品价格与我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比较发现,同样是社区医院,但该院的药价却比基本药物规定销售价高出很多。如5毫升的舒血宁注射液基本药物中标价为2.96元,而医院售价16.28元,价格竟涨了近6倍;纳洛酮0.4毫升规格的基本药物中标价为3.67元一支,而医院售价为9.37元,价格也翻了近3倍……价格明显偏高。

    一位医生介绍,社区医院打着区级医院的旗号高价销售基本药物,借此赢利,无疑剥夺了患者享受低价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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