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将采用17位编码
2011-09-17 08:24:24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765
海峡名医网讯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15日获悉,到今年底,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50%。未来的居民健康档案将采用17位编码制,并以身份证号码识别。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是城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根据规定,17位编码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以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