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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器官不得捐献 台卫生部门暂无意修法

2011-09-06 08:57:18中国新闻网admin查看次数:1126

  海峡名医网讯 据“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赵丽云5日表示,“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无意修法,让艾滋病患捐赠器官合法化。

  针对媒体报道,艾滋病患器官目前依法不得捐赠,但若器官正常,其实还是能救人一命,“疾管局”目前正在研拟修法,未来若病患同意,可接受艾滋病患捐赠的器官。

  赵丽云5日表示,经过党团查证,“疾管局”并没有打算要把艾滋器官捐献合法化。

  赵丽云说,艾滋病患器官捐献即使是美国或日本也还在研究,台湾无能力先行试办,况且就算病危病患本身同意,还有其他问题,例如如何保护接触到器官的医护人员,废弃物感染管制等问题,因此“疾管局”很明确说,目前没有这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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