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植人体器官 将罚交易额的10倍
2011-09-01 10:48:05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762
海峡名医网讯 昨日,省卫生厅正式发文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最高10倍的罚款;对违法医务人员,则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医院、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和非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医院。
针对移植医院,我省主要检查医院是否依法规范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器官来源是否合法等。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违规开展移植业务的移植医院,将依法暂停直至取消该医院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对于违规的医务人员,将吊销执业证书;对于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针对非移植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和医务人员是否有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是否有参与摘取健康人体器官的行为。
在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