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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专项整治抗生素应用 三级医院不得超50种

2011-08-29 08:17:54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38

    海峡名医网讯  近日,记者从福州市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成立大会上获悉,福州卫生部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具体目标: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卫 院、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之内。

    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数据,福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形势仍不容乐观,调查的86家医疗机构中,50%的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超过50种,69%的二级医疗机构超过35种,36%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人均抗菌药物使用率超过60%,71%的医疗机构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超过20%,62%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比例超过20%,有22家医疗机构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高达100%。

    据专家介绍,用药时间过长或联合应用抗菌药、预防用抗菌素的现象仍较常见,患者易产生新的耐药菌株、多重抗药性或交叉耐药性。如果滥用抗生素,今后将无药可用。

    针对目前抗生素使用情况,福州市卫生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具体目标:

    针对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此外,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要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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