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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医生可以抛下手术的病人而逃吗?

2011-08-27 09:44:21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97

    海峡名医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8月24日晚,上海宝山区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身亡。院方称事发时手术室内6名医护人员撤离,手术室内的明火并不大,病人可能死于窒息。院方解释称病人的情况不适合移动,而手术台太重推不走。(《新京报》8月26日)

    留下来可能是“陪死”

    □马涤明

    要界定两个问题。

    第一,火灾的责任在医院,不是医生。

    第二,没办法施救的情况下,医护人员有没逃生的权利?医院表示:当时病人的情况并不适合移动。而整体移动手术台,手术台需要三人才能推动,原有六人,但四人外出求援,剩两医生无法推动手术台。

    那么两种选择:一是先行逃生,一是留下陪守,但可能会同患者一起葬身火海。那医护人员有没有陪死的义务?

    医院管理者或有渎职责任,但说医生在危险时刻绝对不可以放弃患者逃生,不论于法于理于道德,我们都无权作这样的要求。“医跑跑”的帽子不可以轻易加身于人。

    抛下责任可以找一万个借口

    □薛红伟

    本该是救命 “恩人”却成为害性命的“帮凶”,病人由失望到绝望的痛苦已无从倾诉。手术台太重成理由,更让我们心情沉重。

    向外求援需派出四人吗?明知手术台得三人才推得动,明知病人危险,为啥刚好跑得只剩两人?医德沦丧的今天,不由人不怀疑他们事后有意降低解救可能,而夸大自身危险。一场普通火灾,要拯救病人只需一个理由,那就是医生的誓言,抛下病人,则可找到一万个借口。

    “我要把我的一生献给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他们显然不配这誓言,他们或许更喜欢“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歌叫《牵手》,遗憾的是医生“果断”放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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