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至25元
2011-08-06 10:01:52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97
海峡导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主要有:儿童健康管理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为4-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等,并增加儿童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
孕产妇增加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项目辅助检查;65岁以上老年人增加每年检测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等项目,高血压患者增加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的粗测判断等,糖尿病患者管理增加每年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中将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列为免费项目。
此外,通知还增加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提高患者的发现和管理率,实行分类干预,提高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