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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发烧看门诊也能医保报销

2011-08-03 08:19:33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1573

全省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人均财政补助提高80元,住院费有望报销七成

   今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辖属的县(市、区)将全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也就是说参保百姓感冒发烧看门诊也能医保报销了。不仅如此,各级财政今年还将人均医保补助标准提高了80元,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项目,其总金额的七成都能够报销。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全省今年城镇医保的参保率将达到95%;各级财政对城镇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电话短信缴费等多项便民参保方式将陆续投入使用。

   感冒看门诊也能报销
   标准各地定

   今年初,全省就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试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今年底,全省各县(市、区)都要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所谓普通门诊统筹,即特殊病种和住院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定限额报销的保障制度,通俗地讲就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费用都可用医保报销了。不过,在具体操作上各地会有所区别,省里明确门诊费用报销时,多少钱起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最高报销的封顶线是多少等,这些标准全部由设区市确定。

   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医保只会为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一般诊疗费用报销,除此之外的进口药,其他诊疗等费用不属于报销的范畴。

   定点就诊才能报销
   一年内不能变更

   《通知》对百姓看门诊的医院也有一定的要求,即参保居民必须就近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这个定点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中途是不能变更的,一年内都必须在这个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才能够报销。

   据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学校医疗机构等将作为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这也符合“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原则,缓解各大医院的诊疗压力。实际上,感冒发烧之类的普通门诊,在社区或乡镇卫生院足以“解决”,也无须劳神地到大医院去排队。

   住院费报销70%
   重症报销比例更高

   今年,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底力争将符合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而且越是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的住院费报销额度会越多。

   据悉,我省将优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间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差距将超过10%。与此同时,全省城镇医保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以全省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980元为例,则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将在5万元至7.788万元间确定。

   另外,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和城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今年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保障,患有这些病的参保居民享受的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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