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底前“老工伤”人员 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2011-05-28 10:51:27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37
我省将扩大工伤保险的统筹范畴。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老工伤”人员等将在6月底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所谓“老工伤”是指《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实施前受工伤的人员。今年6月底前,这部分“老工伤”人员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按照规定,“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旧伤复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七项长期待遇,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项目,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趸缴(保险术语,一次性缴清所有保费)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待遇标准随统筹地区待遇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