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享受同等待遇
继全民医保之后,此次厦门再推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新政;同时,将加大力度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
此举能让90多万的厦门城乡参保居民从中受益。而且,今后厦门农村居民可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医保待遇。届时,厦门将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财政补助从190元/人·年提高到300元/人·年。同时,今后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也将从60%提高到70%。
经测算,厦门市、区两级财政,将为此项惠民政策投入2.7亿元。
农民和居民一样待遇
听到厦门将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消息,一直以来比较关注医保政策的同安农村居民杨先生很开心,他说:“这样一来,今后我们在门诊、住院、购药等方面,都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从今年起,杨先生每年只要多交30元,就可享受跟城里居民一模一样的医保待遇了。因为,他们个人每年才多缴30元,但政府对他们每个人的补助却提高到了300元,比以往足足多了110元。
杨先生还听说,住院报销比例要从60%提高到70%。对此,杨先生说,农村居民最怕生病住院,每次一住院就要花上几千甚至好几万元。一旦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的话,可大大减轻病人家庭的负担。比如说,若是住院花个5万元的话,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这一差就是好几千元。
将有90多万人从中受益
提起此次为民办实事新政,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调研员何建峰表示,这是厦门继全民医保后又一个在全国领先的创举。新政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厦门市、区两级财政计划投入2.7亿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的力度之大、补助标准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截至2011年4月,厦门总参保人数共90多万人。新政的实施,将让这90多万的参保者都实实在在从中受益。比如,以2011社保年度为例,农村居民、大学生、未成年人个人每年只需缴交80元,就都可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而城镇居民方面,按原来标准每人每年个人需缴交281.99元,新标准实行后每人每年也只需和农村居民一样缴交80元就行了。
医保一体化两大特征
统一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作为这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总体上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制度统一、标准趋同、水平均衡”原则,完全实现了居民医保的城乡一体化,主要体现了两大特征:一是政府实现了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的均等化,城里人和农村人投入的钱一样多了;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增强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这样一来,从整体上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能力,可以大大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上的个人负担。
此外,何建峰透露,根据相关意见,今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也将被逐步纳入医保定点,厦门将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保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