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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可报销70%

2011-05-28 08:32:08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37

  今后,厦门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城乡居民医保标准统一

  从今年7月即新的医保年度起,我市将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380元,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其中政府补助300元,个人缴纳80元。

  据了解,目前,他们的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这一次调整幅度较大,为此,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7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为了让我市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我市还决定,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这一比例指的是平均报销比例。

  目前,根据居民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的数额不同,住院报销比例从55%—85%不等,平均报销比例约为60%。

  而今后,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这项政策已列入他们今年的工作计划,但具体实施的时间还未确定。记者了解到,最快将从新一个医保年度,即今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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