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红十字会建立“大病救助基金”
2011-04-26 09:45:5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85
5月1日起,福建省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患者可申请 “大病救助基金”,这是记者日前从省红十字会获得的消息。
据悉,“大病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为: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
救助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证明,由福建省红十字会复核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