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药品动态 >> 查看内容

2011年新农合补偿方案 基层门诊可报销

2011-03-29 10:01:40海峡都市报admin查看次数:1234

  新农合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符合条件的卫生所,引导病人就近就医。

  本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补偿方案。今年6月底前,我省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将扩大至全省,这意味着新农合在基层医院门诊看病可报销了。此外,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7万元,住院补偿比例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我省新农合2011年补偿方案从今年5月开始实施,在2011年1—4月已获补偿的,将按新方案进行追补。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7万元

  今年,我省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而个人缴费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我省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做出相应的调整,让更多参合农民受益。

  根据新方案,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7万元,较去年6万元提升了1万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以上医院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至90%、75%、50%。

  对县级医院无法诊治,需转到上级医院住院的特大病种,经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查批准,其补偿比例参照县级医院。

  门诊最高补偿50%

  今年6月底前,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将由去年的25个县扩大至全省。我省还将提高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为35%~50%左右,次均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元左右,年封顶线增至120元/户。

  9项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

  据悉,我省9项医疗康复项目也将纳入新农合补偿,分别是: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2011年,新农合将提高尿毒症、重性精神病人的补偿水平。其中尿毒症(透析)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2万元。重性精神病人的门诊药物治疗费用,将纳入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封顶线不低于800元。

  部分意外伤害住院病人将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对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如摔伤、中毒等,见义勇为,或因救灾救援等任务导致负伤住院的,纳入新农合补偿,按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不实行即时结报,需调查意外伤害原因后,公示无异,才可获得补偿。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65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