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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常超时,台员工健康难保障

2011-03-12 09:33:01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95

    近日台湾疑似“过劳死”的案例频发,涉及职业包括司机、保全、工程师、作业员等。虽然猝死原因是否为工作过劳迟迟难以认定,但是这些人生前的确都有超时工作现象,台湾“劳委会”的工作效率遭到质疑。

    过去对于超时工作只是对雇主罚款的行政责罚,但9日“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却表示,如果因为超时加班使劳工过劳致死,课刑事责任“是可以考虑的方向”。员工的工作质量越发受到社会重视。对此,记者采访了台湾岛内相关部门。

    责任制让员工“拿命换钱”

    台湾“股王”宏达电的研发工程师,听起来似乎是令人艳羡的“精英”职业。不久前却有一名30岁的谢姓工程师被发现猝死在租住处床边,电脑仍开机,让人看着心里发毛。“劳委会”的调查报告近日出炉,结果显示谢姓工程师过世前半年平均每月加班时数高达68小时,超过“劳基法”规定的22小时。

    其实早在去年10月份“劳委会”的调查中,科技业员工超时工作现象就被列入违法“黑名单”。研发就像在和时间赛跑,工程师普遍采用责任制,分配的计划如果没有做完,即使下班回到家也还要继续。加上之前金融海啸的无薪假与裁员压力,让大多数工程师戏称工作是 “拿命换钱”。昔日的“科技新贵”,现如今成为“过劳死”的高危人群。

    “责任制”规定特定工种劳雇可另行约定工时休假,然而台湾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秘书长黄小陵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认为,“责任制”的滥用却让雇主钻了空子。“在约定工时的过程中劳雇是不可能实现对等的,当雇主说你要把这些做完,劳工为了应聘成功怎么可能拒绝?”黄小陵说。

    邮件记录也能当维权证据

    岛内一名年仅29岁的保安,去年底过劳身亡。母亲近日出面控诉,说儿子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月休4天没领过加班费。在上班时昏倒送医诊断为出血性脑中风,第二天公司就打算帮他退医保,住院期间也停薪。因为没钱办后事,尸体在殡仪馆停了两三个月。然而因为公司发薪记录里没有任何加班费记录,难以认定是过劳死。

    对此黄小陵表示,工伤协会在协助超时工作受害者求偿的过程中的确困难重重。“要认定是由于工作造成必须提供证据,但是企业的打卡记录,员工有时想拿都拿不到。”受害者在求偿过程中的参与力低,官方提供的认证医师又更看重个人原因。“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有时候会让员工提供电子邮件记录,上面显示的时间可以证明员工每天多早就开始发与工作相关的邮件。有时候我们也会去找员工离职的同事,让他们讲述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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