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馆使用“地沟油”可追究刑责
2011-02-12 10:25:38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1097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专项整治重点。我省将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还规定,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须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将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每个设区市要指定市政府所在地和1个县级市作为我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福州、厦门市要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先行开展相关工作,争取作为国家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