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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引发的“血案” 15岁少年被严重烫伤

2010-12-27 11:23:3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42

    “拿着开水就往我弟头上浇,太残忍了,出事后就跑了,现在都找不到。”昨日上午,记者在厦门174医院烧伤科见到被同事用开水泼到头部的小明(化名)。小明的姐姐小丽(化名)说,小明才15周岁,上个月从安溪老家到厦门乌石埔的一家茶具店上班,想不到因抽了同事一根烟,同事就拿起开水往小明头上浇。

    小明的老板陈某则称,员工是在下班时间争吵,不是他的责任,只拿出400元钱给小明买水果。

    抽根烟引来开水浇头

    昨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记者在医院见到小明,他的姐姐小丽说由于烫伤较严重,这几天小明晚上都没睡好。记者看到小明脑袋左后侧、左耳朵、颈部都被烫伤,左手臂也有两处烫伤。

    小明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12月20日凌晨1点多。当时他和同事小宋一起回宿舍,他看到小宋的烟放在桌上,就拿起一根抽。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并打起架来。小宋拿起“随手泡”,将里面的开水直接浇到小明的头部。

    被烫到的小明找同事借电话打给老板陈某,陈某随后带小明去诊所,因为烫伤比较严重,陈某又带小明到174医院。拿了些药,老板就将小明送回宿舍。

    第二天上午,小明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父亲。小明的父亲赶到厦门,看到儿子伤得厉害,急忙向亲朋好友借了3000元钱,让他住院。而老板陈某则称,小明被同事烫伤是下班时间发生的,不关他的事。

    伤人者次日开溜

    小明刚出校园,第一次到厦门打工。据小明介绍,同事小宋经常欺负他,把他烫伤的第二天就跑掉了。小明只知道小宋是漳州南靖人,今年28岁。

    小明说,老板陈某在他住院后看过他一次,拿出400元钱,说是给他买水果,并将小明12月的工资结算给他。事后,小明的家人报了警。“如果老板第一时间通知我们或报警,伤我弟弟的人就不会跑掉,弟弟治疗的效果也会好些。”小丽说,“就算是陌生人,看到一个小孩受伤了,都会帮忙。”

    小明的主治医生介绍,小明的伤属于深二度的烫伤,创伤面积还挺大的,由于治疗时间被延误,很有可能留下伤疤。采访中,护士进来交代小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小丽说,弟弟的烫伤还是很严重的,目前还不适合出院,可家里经济条件很差,父亲身体又不好,这次住院的钱都是借来的,头3天就花了近3000元的住院费,还有2天住院费没着落,所以准备今天就出院。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陈某,他称不清楚小明和小宋有什么纠纷,事情发生在下班时间,不关他的事,他没有责任,现在警方已在调查,想了解情况直接找警方,随后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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