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无人垫付 车祸受伤没药用
面对厚厚的一叠医疗费用清单,侯先生愁云满面。“老婆被车撞了以后,三天来所花的医药费已经把我们的积蓄用光,明天没钱就要停药了。”他说,“可是撞人的司机不再出面,也不补齐医药费,这怎么行呢?”
侯先生:为给妻子治疗花光积蓄
侯先生和妻子来自重庆,已经在厦门打拼了7年。上周二晚上9点左右,妻子下班回家时,在杏林高速公路出口被车给撞了。撞人司机当即拨打了120,并赶到医院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
“可从此以后,我就再没见过司机,每次给他打电话,他都说在龙岩出差。”侯先生说,“到现在那3000元早用光了,我们自己的积蓄也都搭上了,他再不来垫付医药费,就要停药了!”
侯先生告诉记者,经诊断妻子主伤是颅内出血脑震荡,脑门缝了12针,“到现在还是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医生告诉我大概还要住院两周。”
据侯先生称,他曾联系过撞人司机刘先生,要求他继续垫付医药费。对方表示,只有警察要求他支付医药费,他才继续垫付。
“我也不要多少钱,只求能医好我妻子就行了。”侯先生说。
撞人司机: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完成
上周末,记者联系上了撞到侯先生妻子的司机刘先生。
“当时我正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出口的中间车道,边上一辆车超车,从我面前闪了过去。”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时,侯先生的妻子推着自行车出现在车前,来不及刹车,结果就撞上了。”
对于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刘先生表示,付与不付是由法律说了算,侯先生本人并没有权利要求他垫付医疗费,“警察让我付我再付,何况现在事故责任认定都还没完成。”
交警:医药费垫付是法律盲点
记者随后联系上集美交警大队。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医疗费的垫付事宜并没有明文规定,是一个盲点。”一位民警告诉记者,“没法强制哪一方垫付医药费。”
这位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事故赔偿采取的是“事后赔偿”的模式,也即等到事故责任认定和伤者治疗两方面都完成后,才由警方以现行的法律标准出面组织协调赔偿,提供一个赔偿的“参考价”,再由事故双方商定。如果对赔偿金额有争议,警方能调解则调解,双方还不接受的话只能去法院诉讼。
“责任认定要经过受案、立案、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等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不是几天就能完成的事。”民警说,“如果对医药费确实感到困难的,可以找事故经办民警联系肇事方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