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办退休手续还是先办医保?
【反映】
医保手续能不能办?
近日,市民江先生反映,他原来是厦门二轻局下属的白铁厂的工人,于1997年4月下岗。今年11月,退休年龄一到,他便前往市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在职期间,工厂未给他办理医疗保险,江先生在办理退休手续前特意咨询了有关补办职工医保事宜。
11月1日,江先生到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17号窗口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当时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要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医保。由于当天所带材料不齐全,江先生在第二天再次到17号窗口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又咨询补办职工医保事宜,工作人员做了同样的回答。11月25日,江先生领到退休证后,去找工作人员办理医保手续。工作人员却说:“退休手续办完后,就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江先生听完后感到很生气:“一开始说可以补办,还叫我办完退休手续后再补办,可办完退休手续后却说不能办,这不是在‘忽悠’人吗?”
【调查】
沟通不到位造成误听误解
3日上午,行评代表来到市社保中心核实情况。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和市社保中心行评办的协调下,行评代表找到了当时办事窗口的经办人员。
该工作人员介绍了当时的有关情况,原来江先生询问职工医疗保险事宜时,工作人员误以为江先生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前来咨询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于是便根据有关政策的办事流程,答复江先生说先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再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直到江先生的养老退休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按照程序为其办理医疗在职转退休手续时才发现,江先生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只有在职期间缴交了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才可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因此,11月25日,江先生第三次来到社保中心时,工作人员才告知他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医保手续。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出具了《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劳社【2004】230号)的文件。该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文件规定,经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或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但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从退休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经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人员,二是退休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于江先生在职期间所在单位未给他办理医疗保险,所以江先生不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就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那么,江先生该如何解决医保问题呢?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江先生可以根据《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行评代表指出,江先生两次到窗口咨询,工作人员本应认真听取江先生介绍情况后才做出正确答复,出现误听误解显然是因为工作人员接待时未认真听取江先生咨询的问题所造成的,后来发现误解时,窗口服务人员又没能及时安抚,详细解释有关政策。该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显然缺位,社保中心应当加强窗口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工作。
【结果】
工作人员向群众表示歉意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诚恳地接受了行评代表的批评,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窗口服务。
当天下午,17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江先生,向他诚恳地表示歉意。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还就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手续向江先生进行详细解释。江先生对社保中心的处理态度表示满意。
市社保中心当日召开会议,通报此事,强调工作人员今后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工作应细致详尽、热心服务,与群众沟通到位,做到忙而不乱,避免因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而造成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