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老人可申请助养或救急
截至15日,本报参与主办的爱心敬老活动共收到善款116.42万元
15日,在“重阳敬老,你我同行”活动临近尾声之际,收到了由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捐赠的价值12万元的环保毛毯,这批毛毯将用于帮助困难老人过冬。
在15日的捐赠中,不愿留下名字的陈先生捐出5000元,江莹女士捐赠2000元。此外,还有学生刘芸谷和刘玫君捐出了200元的零用钱。截至昨日,活动共募集善款116.42万元,将重点用于慰问、帮助困难老人。
今年重阳节期间,市老年基金会将慰问困难老人1000多人,其中,思明区161人、湖里区230人、集美区90人、海沧区661人、同安区280人、翔安区170人,发放慰问金87万多元。
此外,市老年基金会还将继续开展救急、助养困难老人的活动。为此,他们特别制定了《助养和救助特困老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救急特困老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细则》规定的特困老人是指,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低下,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享受其待遇,但由于意外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长期患病或大病造成生活极端困难的,仍需要社会给予助养和救助的。助养对象以一年为期限,原则上每人每年提供助养金1200元。
《办法》规定,本市60岁以上(含60岁)城乡老人,凡符合这些条件均可申请:
1.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和收入处于“低保边沿”的少数特困老人,因患重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经政府和有关方面救助仍有困难,本人及其子女无法解决的。
2.遇到突发性急难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特别困难,影响老人生活,老人及其子女无法解决的少数老人。
视急难的程度将救急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如果您身边有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如果您身边有敬老助老的好人好事,请拨打读者热线电话968820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