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药品动态 >> 查看内容

福建各医院儿科床位占比不达标要整改

2010-09-26 10:59:3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447

  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全省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儿科救治能力建设。各医院要从职称晋升、奖金分配、进修学习和科研立项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扶持、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儿科医疗护理工作。

  本省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到2012年年底,儿科床位占比应不少于5%,到2015年年底应不少于10%。综合医院儿科医护人员配备应与儿科床位相适应,其中儿科病房床位与儿科病房护士比例应在10.4以上。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应配齐与其儿童救治能力相当的设施,包括儿童呼吸机、儿童纤维支气管镜等救治设备。2015年之前,每所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都应建成一个规范的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本省明确,将对省级综合医院儿科病床给予相应补助,按现有儿科床位每床位每年补助1万元;当年新增儿科床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商财政厅后确定)。该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统筹用于儿科专用设施和设备、儿科病区修缮、儿科建设发展等方面。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局应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争取儿科建设资金;各综合医院应统筹兼顾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儿科专用设施和设备、儿科病区修缮、儿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

  本省还要求,综合医院从职称晋升、奖金分配、进修学习和科研立项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加快儿科人才梯队培养和儿科学科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对医院的评价和评审,督促各综合医院提高儿科救治能力。对达不到工作要求,尤其是儿科床位占比达不到要求的医院,要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暂缓医院评审,已通过评审的不予确认。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46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