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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乙肝歧视第一案开庭

2010-09-15 10:33:0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93

    因为被拒绝聘用,大学毕业生何泽(化名)以乙肝歧视为由状告厦门京闽中心酒店。这起备受关注的“我省乙肝歧视第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庭,原告何泽聘请了两名代理人,一是70多岁的福州公益律师林洪楠,另一名是反歧视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何泽的朋友身份参与代理。在一番激辩之后,双方代理人都表示愿意庭内调解,但未果,不过他们都愿意继续庭外调解。   

        

    23岁的何泽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后从重庆来厦门找工作。今年5月初,何泽通过厦门人才网站投了一份简历到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应聘“中西餐服务员”职位。

 

    何泽诉称,5月5日,酒店通知他去面试,经过两次面试后,他被通知到一个指定的门诊部接受入职前体检。两天后,酒店人事部负责人告诉他,酒店不录用他,理由是体检报告显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何泽觉得,酒店的做法对他不公平,随后,他向反歧视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求助,并得到福州公益律师林洪楠的支持。

 

    何泽又继续向其他单位投简历,不久,厦门另一家酒店通知他去面试。通过面试后,在体检阶段,该酒店提供了几家医院供他选择,何泽选择了湖里区疾控中心,并拿到健康证,而这家酒店也正式录用了他。

 

    之后,何泽将京闽酒店告上法庭。不过,酒店方面称,录用员工的考核条件是多方面的,乙肝只是参考的条件之一,何泽认为酒店拒绝录用他仅仅因为乙肝,其实是个误会。

 

    何泽诉称,京闽酒店不仅侵犯他的平等就业权,影响了他的工作生活信心,遭此重挫以来一直情绪沮丧,精神受到极大打击,为此,诉请法庭判令京闽酒店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京闽酒店辩称,酒店对何泽的体检结果并没有张榜公布,更没有登报,知道这个事情的人也只是小范围,即使造成影响也是非常小范围的。相反是原告方面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大肆宣扬,才扩大影响,因此要求酒店书面公开赔礼道歉缺乏法律依据。

 

    京闽酒店还辩称,在本案中,酒店工作人员耐心向何泽解释,沟通语气也很平和,而且,他在7月份就找到工作,其所述的“遭此重挫以来一直情绪沮丧,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完全不实,酒店并没有给他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何泽诉求精神损害赔偿缺乏依据。

 

    对此,何泽的代理人称,人格尊严是无价的,不能以是否出现跳楼等情形,才算严重后果。

 

    京闽酒店也提供了几份录音证据,分别是与何泽以及他的朋友的通话内容。

 

    京闽酒店称,根据何泽的亲戚朋友的陈述,何泽也有一个同学有乙肝,后来通过诉讼向公司要求赔偿,因此,何泽诉讼的真实目的是想效仿他同学获得经济利益。此外,在与何泽通话中,何泽只问能不能私了,却不关心能不能到酒店上班,可见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钱”。

 

    何泽的代理人辩称,对方谈话询问方式不正常,是诱导性的提问,原告对案情的陈述并不多,且多被打断,因此对录音内容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昨日,在一番激辩之后,双方代理人都表示愿意调解。原告的代理人表示,他们涉及过很多此类案件,超过六成的案件都是以调解结案,综合来看,愿意接受对方3万元左右的赔偿。而被告的代理人表示,赔偿1万元以内,才有沟通的必要。

 

    虽然双方当庭调解未果,但都同意继续庭外调解。

 

    据介绍,也就在昨日,国内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公开致信厦门京闽中心大酒店所在的酒店业国际组织“最佳西方国际集团”,吁请该集团要求其成员酒店遵守中国的反歧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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