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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鼓励生育:第3胎2岁前每月可补助3000

2010-09-06 11:25:04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09

  台“经建会”推估2023年台湾将呈现人口负成长,为鼓励生育,“内政部”正规划第三胎补助政策,未来不论年收入多少,第三胎子女零至二岁,政府准备提供每月三千元的送托保母补助费用,最迟在明年实施。

 

  目前“内政部”办理零至二岁保母幼托补助政策采排富作法,年收入150万元以下的家庭才补助,但为了鼓励生育,儿童局研议第三胎子女的送托保母补助计划将不设定排富,提高养儿育女的诱因。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儿童局长张秀鸳透露,鼓励生育与建立幼托的支持系统息息相关,但鼓励生育不应局限条件,有钱人想生第三胎,“内政部”仍愿鼓励,送托保母费用,一律给予每月三千元补助。

 

  张秀鸳说,儿童局最新研议的第三胎子女送托保母补助计划,完全是为鼓励生育,计划已陈报“行政院”审核,经费约六亿元;“无论“行政院”同意经费与否,“内政部”都可自内部经费匀支,至迟在2011年实施”。

 

 

  台“内政部”对提振生育率是采政策与倡导并重,倡导部分如百万创意标语,已于日前揭晓;在具体政策上,明年总预算里,可发现五岁幼儿上幼托园所免学费等政策。

 

  除幼托补助外,增设公立幼托园所,也是“内政部”策略之一。张秀鸳说,目前公私立幼托比为三比七,“内政部”希望能逐渐调整到六比四,使用的政策工具,除五岁免学费政策,未来也研议向下延伸至四岁,中低收入户的补助可降至三岁,也将鼓励公立幼托园所公办民营。

 

  “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指出,政府在政策上已将养儿育女当作“公共财”,而非“个人负担”,社会的责任会逐渐加重,政策介入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简太郎说,虽然设公立幼托主要是地方政府权责,但地方政府若愿利用废弃小学或小学减班的空间办理公立幼托,“内政部”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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