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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被歧视乙肝携带者向面试单位索赔5万

2010-08-04 08:46:1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02

原告代理人昨赴法院递交起诉状,一旦立案将是“福建乙肝歧视第一案”

 

   昨日上午,受阿轩(化名)委托,福州知名公益律师林洪楠来到思明区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厦门松柏附近某星级酒店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聘用阿轩为中餐厅服务员,为此要求酒店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据称,此案一旦立案将是“福建乙肝歧视第一案”。思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证实说,此案是否立案目前尚属研究之中。


   应聘“中西餐服务员” 体检后被拒绝录用


   据了解,现年23岁的阿轩是重庆人,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来到厦门找工作。今年5月初,阿轩通过厦门人才网站投递了一份简历到厦门这家酒店,应聘“中西餐服务员”职位;5月5日,酒店通知阿轩面试,一次是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的面试,一次是经理直接面试;两次面试都顺利通过后,工作人员让阿轩第二天上午8点到指定门诊部接受入职前体检,还说如果没什么问题,阿轩可以在5月7日下午3点到酒店报到上班。


   阿轩心里很清楚,自己的身体除了是乙肝病原携带者外,其他应当没什么问题,而且现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聘用。因此,阿轩到指定的门诊部体检后,就等着正式到酒店报到上班。


   阿轩说,5月7日上午,他接到酒店人事部负责人电话,说是酒店不录用阿轩作为中餐厅服务员,理由是体检报告显示阿轩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还说酒店是特殊行业,规定不能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且卫生局也有相关规定。


   之后,阿轩了解到,门诊部直接将他的体检报告单交给了酒店,报告单上证实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参加另一家酒店面试 被正式录用


   对此,阿轩不得不面对现实。5月20日,他去参加厦门另外一家酒店的招考面试。面试通过后,阿轩选择到湖里区疾控中心体检,第二天,他从疾控中心领到健康证。阿轩将健康证提交后,这家酒店正式录用了阿轩。


   为什么同样都是酒店,却让人遭遇不同的待遇?对此,阿轩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平就业的权利。


   阿轩说,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就业,酒店这样的做法对他显然不公平。阿轩最终还得到现年71岁的知名律师林洪楠的支持,此前林洪楠有30年的警察生涯,还担任过福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他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福建的不少大案,比如“福清爆炸案”等。


   记者昨日从思明区法院获悉,阿轩状告的这家酒店目前还没有递交答辩状,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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