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乙肝歧视第一案”2号上午立案
乙肝病毒携带者认为受歧视向用人单位索赔5万元
“中国有近1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这近1亿人理应享有平等就业权。这不仅仅是为我个人,更是为增强乙肝病毒携带者依法维权的信心。”今天上午,李强(化名)委托林洪楠律师,到思明区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厦门京闽中心酒店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聘用其为中餐厅服务员,为此要求酒店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上午已立案。
【遭遇】通过两次面试体检后被拒绝录用
23岁的李强是来自重庆市的小伙子,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到厦门找工作。
李强告诉记者,2010年5月初,他通过厦门人才网站投了一份简历到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应聘“中西餐服务员”职位。5月5日,酒店通知李强面试,一次是人事部的面试,一次是经理直接面试,两次面试都通过后,工作人员让李强第二天上午8点到指定的思明齐安松柏门诊部接受入职前体检,还说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李强可以在5月7日下午3点到酒店报到上班。
李强心里很清楚,除了是乙肝病原携带者(俗称“小三阳”)外,自己的身体应当没有其他什么问题,而且现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聘用。因此,李强到指定的门诊部体检后,就等着正式到酒店报到上班。
李强说,5月7日上午,他接到酒店人事部负责人电话,说是酒店不录用李强作为中餐厅服务员,理由是体检报告显示李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还说酒店是特殊行业,规定不能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且卫生局也有相关规定。
后来,李强了解到,门诊部直接将他的体检报告单交给了酒店,报告单上证实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行动】求助反歧视公益组织讨说法
李强说,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就业,酒店这样的做法对他不公平。
李强了解到深圳衡平机构是一家反歧视公益组织,就电话联系了这家机构。在深圳衡平机构的帮助下,李强得到福州知名公益律师林洪楠的支持。
听了专业人士的解答,李强恢复了重新就业的信心,向其他酒店投简历。5月20日,厦门的另外一家酒店通知李强去面试。面试通过后,这家酒店没有指定体检的医院,而是提供了几家医院供李强选择。李强选择到湖里区疾控中心体检,第二天,他从疾控中心领到健康证。李强将健康证提交后,这家酒店正式录用了李强。
为什么同样都是酒店,却遭受不同的待遇?李强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平就业的权利。
【答复】不是就业歧视而是择优录用
记者就此事向京闽中心酒店核实相关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小陈告诉记者,她向一位同事了解到,此前有人打电话咨询酒店以身体状况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的事情,不知道咨询的人是否就是李强。当时酒店方面已经向他的律师朋友答复说,不录用是因为综合表现不够好,而不是身体状况不合格。
小陈否认李强通过第二轮面试。她说,当时参加相同岗位应聘的人有好几个,在大部门经理面试时李强的综合表现不够好,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酒店就没有让他通过第二轮面试,李强也就没有到体检这一关。
【声音】劳动者依法反歧视受多方支持
林洪楠律师介绍,近年来,就业歧视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就业促进法》专门设立了“公平就业”的专章。今年2月,国务院三部委再次针对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下发通知,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
反歧视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总干事郭彬介绍说,本案如果立案,将可能是福建省内第一起劳动者运用《就业促进法》进行反歧视诉讼的案例。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陆军先生介绍,在世界范围内,乙肝病毒携带信息都属于劳动者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对劳动者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验,更不能剥夺他们的就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