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从业人员参保门诊医疗待遇提高
7月起,我市《关于完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本版简称《意见》)实施;8月起,国家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这些新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何建峰,就新政策为读者答疑释惑。
外来从业人员——提高门诊医疗待遇扩大参保范围
一些读者来电咨询,此次医疗政策调整中,外来人员享受的医保待遇具体有哪些变化?
嘉宾说,《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的医保待遇:一是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从2010社保年度起,外来从业人员连续参保6个月内的,门诊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从100元调整至200元;6个月以上2年以内的,从200元调整至400元;2年以上的,统一调整至1000元。
二是扩大外来从业人员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由原连续参保达到5年的外来从业人员,下调为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就能够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保障待遇;同时,外来人员在门诊和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限额,由原来按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90%提高到100%。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38家试运作一段时间后视需求或扩大范围
许多读者来电说,在社区看病免500元国家基本药物费用的新政策很好,但全市人口多,才38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这一政策,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吗?
嘉宾说,目前推出的这38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试运作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应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市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进一步扩大执行该政策的医疗机构范围。
另外,对于500元费用如何免费使用的咨询,嘉宾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38家中的任何一家门诊就医,都可以享受不超过500元免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政策,但这500元不包含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等费用。
还有不少读者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所居住地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在哪里。来电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将这些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详细地址、电话、工作时间等在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