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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标准如何制定

2010-07-30 09:01:5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05

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解读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上周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一体化医保的最新政策,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


   昨天上午,市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永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权水与网民在线交流,解读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意见》。


   基础养老金每月200元


   新政策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200元,国家和省里的标准为55元,网友张琼想了解,“这个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国家和省里规定的55元的标准是不是偏低,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林权水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遵循的原则是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200元的标准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月标准为每人200元,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享受,而且所具备的条件是动态的,现在可以享受并不意味着今后也可以享受。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是为了保障我市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所以结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并参考其他省市的标准,我们设定了200元的基础养老金,且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持续享受。


   国家和省规定的55元的标准,是国家相关部门结合全国各地实际情况反复测算得出的标准,该标准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显得偏低,但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没有任何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口来说,55元的基础养老金是能够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的。


   缴费标准分13档


   此次政策规定,政府根据参保人员所选择的缴费档次,按每人每年45元到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保人员缴费金额高的,政府补贴也相应提高,鼓励多缴。网友邱子粤问,“按理说,经济越困难的人群选择的缴费档次会越低,但是这些人才是真正需要政府补助的。为什么缴费档次越低,政府的补助也越低;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助就越高?”


   林权水解释说,我们根据不同的缴费标准,设定了不同的缴费补贴,其根本目的是鼓励参保人员高缴费。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完全进入个人账户,不划拨一部分进入统筹基金,所以高缴费能够有效地提高今后的养老待遇水平。每年的缴费标准从100元起,设定了13个档次,就是为了满足不同需求的人员参保缴费。首先我们提高了缴费补贴的起始标准,从国家规定的30元提高到45元,其次对于100元至500元的缴费设定了级差明显的补贴,而对于500元以上的标准则缴费补贴的级差明显缩小,这样能够使经济困难的人员即使选择较低标准缴费也能享受到较高的缴费补贴。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一年缴费一次,缴费压力不是很大,并对一些困难群体,如残疾人、低保户等由政府出资代为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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