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超支将由医院买单
2010-07-17 09:51:51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33
福建将试点单病种付费,首批纳入剖宫产等3个病种,我市三医院入选
今年10月底前,我省将启动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即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治疗该花多少钱,防止“小病大治”。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是首先纳入的3个病种。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翔安区同民医院成为我市的试点单位。
据介绍,单病种付费就是对一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实行明码标价,最高限价管理,全程包干。凡因医疗质量问题造成实际费用超过收费标准的,比如材料消耗增大、重复检查,所超费用由医院承担。
试点病种付费价格,包含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整个过程中,除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镇痛装置等费用外,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费用,均应包含其中,医院不得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苏志英介绍说,目前该院已在进行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的单病种付费,而结节性甲状腺肿很快将纳入其中。“这3个病种被纳入单病种付费,但前提是患者病情是单一病种,如果出现其他并发症,就无法执行单病种付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