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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开处方给药价“退烧”

2010-05-27 08:46:5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28

 

   发改委四大措施


   1.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


   2.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


   3.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


   4.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25日介绍,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 


   这位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近日组织召开了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这位国家发改委人士说,国家发改委将采取的四项措施包括: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研究制定牟取暴利的界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予以曝光。 


   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物价部门将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对纳入医保报销、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的,要核实真实出厂交易价格,严格审核成本费用明细,防止企业虚列成本,虚报价格。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推动今年实现6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其他政府指导价药品价格将分期分批进行复核,根据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链接】


   我市各大公立医院:药价调整正在落实


   我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医院等药房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调价工作正在进行中,药房正进行已购药品清仓等一系列工作。


   据悉,此次调价并不是简单的降价,因为采取全省集中招标采购后,部分药品的供应商有所变化,新批次药品的配送也加紧进行。
   我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前进入实施阶段。5月10日起,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开始调价,执行新价格。业界认为,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将使药品降价。


   据了解,本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为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这涵盖了我省绝大多数的医院,至少有几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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