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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药价10日起开始调整

2010-05-11 08:58:0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83

 

    据报道,我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进入实施阶段。5月10日起,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将调价,执行新价格。以往一至六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大部分药品都降价。因此,业界认为,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将使药品降价。


    据了解,本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为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这涵盖了我省绝大多数的医院,至少有几千家。会议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合同签署工作应于5月10日前完成,采购合同、采购药品价格自5月10日起执行。本批药品集中采购正式执行后,医疗机构不得再购入标外、非规定配送渠道配送的药品;已购药品的清仓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未清理的药品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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