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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院实行禁烟进入“倒计时”

2010-03-23 09:53:0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2220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正在进行“禁烟倡议书”签名

 

【核心提示】



    厦门主要医院全面禁烟进入“倒计时”。今日,市卫生局将与六个区卫生局及市属27家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禁烟“军令状”。明年1月1日起,上述单位所有室内场所都将禁止吸烟,甚至院内商店也不允许出售烟草。



    医院禁烟,固然是一种进步。然而,不少医务人员也担心,医院毕竟没有执法权,一旦病人或家属执意抽烟,“禁烟令”是否能执行下去?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此前我市多家医院在尝试禁烟的过程中,频频遭遇“执行难”的尴尬。



    中山医院1号病房楼,保洁员指着地上一块块焦黄的斑点,痛心地摇了摇头。“这种进口地板是为了吸音和防尘专门引进的,你看看,现在成这样了!”



    据说,这是促成中山医院于2008年下半年尝试禁烟的原因之一。一年多过去了,黄斑越来越多,似乎见证了医院禁烟的尴尬与无奈。听说这次厦门医疗卫生系统要全面禁烟了,保洁员们不禁有些疑惑:这烟,真的能禁下来吗?



    公共场所吸烟或将罚款10元



    “这次禁烟,市卫生局是动真格了!”一位在我市卫生系统工作多年的人士对记者说。据称,此次市卫生局局长将亲自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军令状”,禁烟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将被追究责任,并“不得评先评优”。



    “规定非常严,签订‘军令状’的单位,所有室内场所都要禁烟。也就是说,连病房大楼里设‘吸烟区’都不行。”该人士透露,甚至院内商店出售烟草,今后也将不被允许。



    针对外界普遍关注的医院禁烟法律依据,该人士指出,事实上,医疗机构在厦门一直属于法律上的禁烟区域。早在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开始施行,就明确规定在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禁烟,并且有对应的处罚;而相应的执法主体,则是卫生局。



    “公共场所吸烟罚款10元,管理不到位的罚款200元至1000元,这是当年的规定。”知情人士说,此次医院禁烟或将沿用这一处罚标准;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卫生局下辖的卫生监督所将加大突击检查力度,真正朝违反“禁烟令”者“开刀”。



    患者举着吊瓶到室外抽烟



    那么,我市各大医院的“烟情”究竟如何?前日,记者前往第一医院、中山医院、174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现场探访。



    名义上,各家医院都实行“室内全面禁烟”,门诊楼、住院楼内都张贴了多处禁烟标识。记者在第一医院急诊楼门外观察了半个小时,遇上四名叼着烟前来就诊的患者或亲属,但他们都会在进入大门前逗留一会,直到灭了手上的烟才进门。



    大部分患者和家属都能自觉遵守“禁烟令”。在174医院,甚至有患者特意“转移”到室外打吊瓶,就是为了方便抽烟。



    手术室外走廊成吸烟“重灾区”



    不过,各家医院与真正意义上的“无烟”还有一段距离——医院保洁员的发现,最能说明问题。



    中山医院负责门诊大楼一层卫生的保洁员告诉记者,大厅内每天都能扫到一些烟头,数量不多,但有时候也会引起不小的麻烦,“套在垃圾桶上的塑料袋好几次都被烟头点燃了。”第一医院住院楼大厅保洁员老闭也告诉记者,遇上患者多的时候,能扫到不少烟头。



    在174医院住院部大厅,记者守候许久,没有遇上吸烟的,却在垃圾桶里发现了6个烟头。而各家医院手术室外的走廊,更是吸烟污染的“重灾区”,地上和垃圾桶内的烟头明显较多。



    医院禁烟前景尚不明朗



    医院禁烟,对于病人健康至关重要,还可在全社会树立戒烟的良好典范。对此,社会各界皆有共识。而这,也是此次我市卫生主管部门与各相关单位高调签订责任书的重要原因。



    然而,尽管禁烟依据和执法主体均已明确,医院禁烟的前景目前仍不明朗。知情人士透露,卫生局主要将通过卫生监督所进行禁烟执法,然而,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众多,以卫生监督所的执法力量,根本顾不过来;日常的管理,还是要由各单位自行进行。但显而易见的是,由不具备执法权的医护人员对吸烟人士进行劝导,一方面随机性强,另一方面,也缺乏威慑力。



    “恐怕到时医院会遭遇‘执行难’!”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数医护人员流露出这样的担心。“我们希望吸烟者意识到,禁烟不是为了医院或者医生,而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他们的亲人。”医护人员说,惟有如此,医院禁烟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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