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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民也可以刷卡看病啦!

2008-04-14 15:39: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97
      (记者 卢天娇) 看病难、看病贵是农村居民面临的最大民生问题,让人高兴的是,在厦门,这一问题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厦门将实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厦门的农村居民将能够像城镇人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并可以比较方便便宜地看病了。 
      昨日,本报嘉宾接热线专题栏目关注我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不少读者打进电话咨询自己遇到的相关问题。本报邀请的嘉宾是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苏荣禄、黄亦发和厦门市社保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何建峰。
      读者来电关注的焦点是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目前正在实施的新农村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什么不同,目前已经在城市居住打工并且缴纳享受了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民”,是否也可以再回农村缴纳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并同时享受其待遇。
      接线嘉宾介绍,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相比,在四个方面更有利于农民的医疗保障。
      首先,是政府支持的补助力度大了:“新农合”期间,政府财政补助的标准是每人每年70元,而在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上的补助是190元,大大做强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而且,低保和残疾人还可以免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
      其次,医疗待遇的保障水平更高:我市在实现农村居民住院大病统筹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待遇,解决了参保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问题,这是“新农合”所没有的。
      第三,看病就医的费用结算更快了:在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可与广大农村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同时将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向参加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近70万农村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
      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时均可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通过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应自付的费用,其它费用由社保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这样就不需要本人先用现金垫付,然后再凭发票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了,参保人员在网上就可直接刷卡报销,非常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
      第四,农民可选择参加的险种类型更多。农村居民可以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三个险种间,进行选择和转换。
      针对读者咨询的我市农民是否可以同时参加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的问题,嘉宾回答是不可以。
      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医保基金对参加这两个险种的个人是不重复理赔的,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能按一个险种享受待遇,另外,地税局也已在征收系统中做了控制,即参保人只能参加其中一种,要想再参加另一险种几乎是不可能的。  
      嘉宾提醒说,不提倡在职的农民朋友以个人身份同时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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