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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医院就诊指南

2010-03-13 10:07:5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2655

 

医保病人就诊说明

 

1.在门诊建卡窗口,出示医保IC卡,办理本院就诊卡(押金10元)并挂号。为方便就诊,建议您在就诊卡内存入足够的就诊预交金。

2.患者持存有预交金的就诊卡,诊病,检查,化验、治疗、取药。发生费用随时用就诊卡刷卡。如卡内金额不足,需及时到收费窗口补存现金。

3.就诊完毕,患者需当日持就诊卡和医保IC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打印发票,医保应支付金额直接转入本院就诊卡内,就诊卡及卡内金额可退,亦可留做下次使用。

4.诊疗卡请妥善保管,损坏和遗失要及时到收费处声明,以便做相应处理,卡内金额有效,但诊疗卡押金不退。

5.门诊大厅设有电脑脑查询台,您可随时查询卡内金额及各种收费标准。

 

补充说明:


医保病人如没有带足够的现金,办理就诊卡时,卡内可存入少量的就诊预交金,以支付就诊卡押金和挂号费。就诊过程中所做的检查、治疗、化验、取药等诊疗项目。需先到门诊收费处刷医保卡打印发票,再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查。这样就诊您无法感受到我院门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优越性,为了使您的就诊方便、快捷,建议您办理就诊卡时,多存入就诊预交金。

 

自费病人就诊说明

 

1.先在门诊收费窗口填写就诊卡申请单,并交窗口收款员办理本院就诊卡及存入就诊预交金(预金金至少100元,含就诊卡押金10元,多则不限)

2.患者持存有预交金的就诊卡,挂号,诊病,检查,化验,治疗,取药,发生费用随时刷卡。卡内金额不足时,需及时到门诊收费窗口续存。

3.患者就诊完毕,需持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已使用金额开具发票,卡及卡内剩余金额可退。也可选择不退。留做下次使用。

4.门诊大厅设有电脑查询台,您可随时查询卡内金额及各种收费标准。

5.诊疗卡请妥善保管。损坏和遗失要及明到收费处声明,以便做相应处理,卡内金额有效,但诊疗卡押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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