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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医保全额报销

2010-01-14 08:57:1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2768

不需要参保人自付,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

    针对市民关注的基本药物报销问题,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说, 基本药物由医保全额报销。

    问: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9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即由医保全额报销,不需要参保人自付。

    问:除了基本药物,其他的药是不是不能报销了?

    答: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保险报销目录里面的一个部分,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在优先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础上,如果根据诊疗的需要,需要使用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非基本药物,也同样能报销。

    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是不是到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店都有基本药物?药价也都一样?

    答:公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首先选择配备基本药物。另外,为方便市民,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市民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

    国家将按通用名称制定基本药物的统一的零售指导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销售价格都不得高于指导价。这些医疗机构和药店出售的基本药物价格不一定相同,但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价格一定是这其中最低的,因为基本药物在这里是以“零差率”销售,即多少钱进来的,多少钱卖出去,不赚市民的药钱。

    问:重病大病药物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了吗,这些病的药费是否也会降价?

    答:从公布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组成看,它们覆盖了80%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一些疑难杂症来说,所用的药物很多都超出了基本药物范围,比如一些抗肿瘤药物、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等,所以总体来说,大病、重病的药费不会降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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