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不成反“添肉”
为了减肥,钟女士花3000多元在美容院接受减肥疗程,然而半年过后,她的体重不仅没降,还增加了3公斤。想维权的时候,却根本拿不出美容院承诺“不反弹且无效可退钱”的证据。
昨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说,减肥投诉处理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消费者缺少证据,所以消费中一定要把对方的承诺落实成文字。
钟女士说,去年8月,她到湖滨北路的一家美容院选择了身体调理和减肥的美体项目,价格为3280元。去年11月,她开始接受该美容院的这项减肥服务,当时体重是104斤,没想到经过半年的减肥,到今年6月一个疗程结束后,她的体重竟然变成了110斤。
“服务员告诉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什么都配合了,没想到结果竟然是增肥。”钟女士告诉记者,她之所以肯花这么多钱做身体调理和减肥项目,就是因为商家当时承诺说,经过一个疗程的治疗可以使体重下降8斤并且不会反弹,如果达不到目标将无条件退款。可是今年7月初,她找到该美容院协商退款,却遭到拒绝。
市12315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的美体投诉其实不少,可往往因为消费者没有证据能说明当时美容院做出过退款承诺而无法索赔。
【贴心提醒】
维护权益书面证据最可靠
对于此类因减肥产生的纠纷,厦门志远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虽然书证和言辞证据都是被接受的合法证据,但言辞证据也就是类似“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需要录音或第三方证人的进一步证实,而现实中极少有市民能在口头承诺或协议发生时做到录音或证人证实。因此,书证,也就是书面证据是最可靠的。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最好让对方将承诺写下来,并加盖公章或由商家负责人签字,商家负责人指的是营业执照上的业主或者法人代表。
市12315也提醒广大市民,越好听的承诺越应警惕,让商家把承诺落实成文字是自我保护较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