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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部门提醒夏季勿食织纹螺

2009-07-13 10:27: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93

      夏秋季是织纹螺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勿食用织纹螺。

      近年来我国其他省份多次发生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织纹螺俗称海丝螺,也称麦螺、白螺、甲锥螺等,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一带,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织纹螺毒素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河豚毒素是在河豚鱼体内分离出来的,织纹螺成长季节与河豚排卵繁殖同期,含有毒素的河豚卵进入织纹螺体内,对织纹螺本身不会带来损害,但人食用织纹螺后就会受到毒害。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目前河豚毒素尚无特效解药,且加热等加工方法不能将毒素去除。

      卫生部要求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市民如发现可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症状要立即就医,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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