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减肥果冻里加“泻药” 这家食品公司三人被判刑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同法宣)想减肥瘦身,本是为了健康生活,没想到却遇上无良商家的“套路”。近日,同安法院审结一起案件——某食品公司竟然在号称“健康减肥”的益生菌果冻中偷偷加了“泻药”,导致不少消费者腹泻不止,健康受损。
2022年3月,王某创立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同安。这家公司接下泉州某公司“凹凸曲线胶原蛋白肽果冻”“益生菌果蔬果冻”等产品的代工生产业务。为了能让消费者短期内明显感受到所谓的“减肥”效果,提升产品销量,王某伙同现场生产负责人管某、现场管理人员肖某,私自在产品中非法添加了一种能够致泻的不明益生菌粉。
为确保添加剂量能达到减肥效果,他们甚至自己试吃调整剂量。这几款减肥产品是以“凹凸曲线、益生菌、果蔬”等健康减肥字眼诱使消费者购买,最终导致消费者出现腹泻情形。
异常情况引发消费者警觉,纷纷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对该公司生产的5批次12款果冻进行了检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这些所谓的健康减肥产品中竟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4-氯双醋酚丁”。
经查明,案涉果冻销售金额共计29495元。
同安法院依法认定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及王某、管某、肖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公司罚金,并对三名被告人判处1年4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仅如此,由于各被告人的行为在非法牟利的同时,严重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本案审理期间,同安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依法调解,被告单位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自愿缴纳产品销售价款十倍即29495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官说法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消费者购买减肥类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成分、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如遇到产品异常,或食用后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