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立法!医务人员接种疫苗有法律保障啦!呼吁全国推广
2022-11-25 16:28:03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278
10月28日,全国首部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专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经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图源:官网截图
这一专项立法,也再次让大家聚焦在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这个严峻且经常被忽略的问题上。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指的是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值得一提的是,法规在全国率先从立法层面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概念作出界定,明确职业暴露的损害情形。
我们梳理发现,在厦门《若干规定》出台之前,各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针对院感、职业暴露等问题也作出了诸多探索。
比如,在今年1月,福建省福州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在感染性疾病科开展了“医务人员呼吸道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
5月,山东省青岛市发布《青岛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首个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
《办法》针对职业暴露、医护感染、预防院感等实际问题,出台相关规定、安排,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
设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置专员
职业暴露之痛,未经历者,不解其中味。每一次发生职业暴露,都是亲历者不堪回首的一场噩梦。
以针刺伤为例,2018年厦门市护理学会曾对三个月内厦门市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现状进行调查,全市13家三级公立医院的11201名医务人员接受匿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916人发生过针刺伤,发生率为8.18%。换言之,每12位医护人员,就有1个被针刺伤。
确实,被针扎一下,只是一道被锐器划伤的小口子,但是对于被扎者来说,却成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噩梦。
正是这样小小的误伤,常常让“白衣天使”们的生命游走在刀锋之上,稍有不慎可能就万劫不复。普通的误伤可能没事,但要是遇上梅毒、HIV 和乙肝携带者等,事情就麻烦起来了。
好在,在《若干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相应要求,对血源性传播疾病感染风险较高岗位的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项目纳入其定期健康体检范围。通过设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的专(兼)职人员、保障个人防护物资、针对性免疫接种等措施规避卫生职业暴露风险事件的发生。
立法意义重大
此前,我国缺乏针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具体的专项法规。厦门《若干规定》出台后,填补了这项空白,对预防、处置、保障作出相关规定,预防减少职业暴露伤害发生的同时,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规定,对职业暴露风险较高岗位的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其免费接种相关疫苗,降低感染风险。
此外,《若干规定》还配套了相关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如对未按要求提供防护用品、器具或者接种相关疫苗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条款,依据后果不同处以通报批评、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实习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权益保障同样适用本规定,第三方派遣从事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由派遣单位参照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方青教授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部法规在立法的选题上,展现了立法的高度和精度;在总体框架上,彰显了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在制度细节上,突出了立法的厚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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