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今日热点 >> 查看内容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民意征集

2022-11-16 11:01:07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213
为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2〕101号),对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国家、福建省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不低于3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0元的要求, 2023年,我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1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40元调整为77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430元。

  为深入听取市民和网友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厦门市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现面向全市市民征集政策落实过程中实施问题的建议。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69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