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完成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8家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据悉,2022年4月到10月,烟台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此次专项检查顺利进行,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规范标准,确保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标签(铭牌)、说明书标注内容是否齐全;是否与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一致,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合格并备案。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情况。
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部分生产企业对已于2021年12月1日实施的GB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强标不了解,没有按照标签说明书新国标对生产销售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进行更改,针对该情况,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发放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按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种类现场指导企业对标签说明书进行修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对强标理解不透彻的地方进行现场讲解。
针对个别诊所、卫生室、门诊部购进的消毒产品未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使用的消毒产品超过使用有效期等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8家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0.8万元。
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了解到,烟台市将继续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务人员消毒产品使用培训,规范开展消毒工作,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群众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