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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部门发文: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体系

2022-11-05 16:25:51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191

为促进本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体系,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9项具体举措。

  《措施》明确,支持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措施》要求,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丰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价格项目。支持开展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中药特殊调配加工等特色服务,促进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和有效临床经验传承。

  《措施》提出,将临床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优势突出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中医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例≥50%,或者中医特色指标考核优异的中医类医院,可采取降低起付标准或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在重大疫情中,对医保目录外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中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措施》要求,探索符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探索中西医病种价值趋同研究,对中医肛肠等部分适宜病种实行同病同质同效同价。探索将适合门诊诊疗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中医日间诊疗。探索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

  《措施》提出,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分级诊疗制度体现中医药特点,实行向基层倾斜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基层中医药服务。还提出支持福建省更多的中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助推本省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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