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7号建议的答复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政策和加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
建议提案编号: 第297号
主办单位: 省医疗保障局
会办单位: 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文标题: 省医保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石爱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政策和加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参保缴费列为农村和城市低保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的建议
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要求。《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黔府发〔2015〕2号)明确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应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所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不宜将最低生活保障评定与个人是否参保缴费结果挂钩。
为切实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工作,我省各级医保、民政部门已着力加强困难群众对象数据信息共享,通过省大数据共享平台实时对比使用全省按月动态更新的城乡低保对象数据信息。与此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均将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名单提供给县医疗保障局,为动态资助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参保提供对象依据,确保困难人群及时参保。
二、关于“强化‘三医联动’,把纠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乱象纳入常态治理”的建议
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切实强化“三医联动”,着力发挥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度监管效能。2021年,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贵州省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全力打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形成强化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并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加强对医保政策法规的解读,通过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维护基金安全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办法》,对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医疗机构诊疗服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
此外,省医保局坚持围绕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和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文本和管理力度,2022年再次优化《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范本中要求医保“三目录”外的检查、药品、服务项目(设施)等在使用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及(或)家属,并取得签字同意方可实施。并积极推进和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两种支付方式改革方式均为以患者总费用为基础数据计算的支付改革方法,从患者住院产生的总费用方面来控制医疗机构的费用增长,而不仅仅是从医保基金支付角度来对医疗机构付费,有效的控制患者住院总费用的增长。
下一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将持续紧密协调,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并按照《贵州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到病种、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关于“在医保报销环节,探索引入商业保险的管理机制”的建议
总体上看,居民医保报销水平当前起到了吸引城乡居民参保、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的积极作用,在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巩固全民医保、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为应对新冠疫情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保障疫苗接种费用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三重综合保障下,我省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
您提出的实行医保弹性报销制度,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差异化管理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目前,我省部分统筹区已先行探索实施差异化报销政策,如: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引导参保患者小病到基层就医,连续参保达一定年限提高报销比例等举措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此外,省级层面针对当前征缴难的形势,正在探索研究医保缴费水平与待遇标准差异化衔接相关政策,通过优化缴费机制、完善待遇水平来提高医保参保吸引力度,提高多年未生病住院群众的缴费积极性。
四、关于“强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教育管理”的建议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各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及规矩意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将继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培训、宣传,营造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医保待遇报销政策,提高参保缴费吸引力度,强化基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基金收支平衡需要,促进制度稳定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