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人社”政策法规解读:《农民工工资如何发》
滨州日报/滨州网综合“书香人社”政策法规解读,今天为大家推送的是《农民工工资如何发》,大家好,我是滨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陈晨。现在由我为大家解读。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已经2年多了,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但在实际的劳动用工中,依旧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对工资如何发了解的不透彻,不全面。为了让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的了解《条例》,更好的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下面由滨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带您了解一下:
第一,工资怎么发。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代替。且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二,工资何时发。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周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第三,工资发给谁。农民工工资应当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温馨提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来源:滨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