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17号建议答复的函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一些家庭也为此承担了巨大风险,尤其是其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他们在就医、生活等方面面临一些实际困难。近年来我们从经济扶助、就医、养老、心理慰藉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这些家庭给予特殊的关怀关爱,切实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失独家庭医疗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要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为相关困难身份后即可享受财政分类资助参保待遇。关于托底保障,2021年,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4号),对城乡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不同类别予以救助,特殊家庭成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为相关困难身份后即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二)关于住院护理补贴
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通知》,为全省计生特殊家庭办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投保经费由省财政从计划生育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中拨付,保险赔付按照每人/天100元赔付,年最高赔付天数90天。2018至2021年,共投入714.41万元,为71364人次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购买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赔付金额近1400万元,简单赔付率接近200%,有效减轻了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期间经济负担。
2021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施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住院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110元/天,年度累积90天。
针对住院护理补贴费用提高到每天200元的问题,我们经调研论证,每天补贴200元后,医疗基本不需要额外的花费,部分特殊家庭成员存在小病住院,小病大治,甚至挂床等问题,严重浪费了医疗资源,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关于出台全省失独人员养老管理办法
2020年,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江西省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明确将特殊家庭的高龄或失能、失智老人列入一类轮候对象优先安排入住,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2021年年,出台《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关爱服务,建立全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对包括特殊家庭老年人在内的老年人进行探视巡防。同时,加大特殊家庭结对帮扶力度,为每位特殊家庭成员至少确定三名联系人,定期开展帮扶慰问,全省帮扶联系人总数20125人。全省建立“暖心家园”项目点72个,经常性开展“五关怀”活动,帮助特殊家庭走出家门,更好融入社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关注和解决失独人员看病养老问题,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力度。